海洋研究所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629日上午,在庆祝建党96周年暨2016-2017年度党建工作表彰会议上,海洋研究所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所长王凡、党委书记王辉、副所长李超伦、纪委书记毕伟出席签订仪式,科研、管理与支撑骨干人员等150余人参加仪式。仪式由副所长李超伦主持。

所长王凡、党委书记王辉与副所长李超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所长王凡、党委书记王辉与纪委书记毕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海洋研究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以及各研究单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所长王凡、党委书记王辉与副所长李超伦、纪委书记毕伟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随后,各位所领导分别与负责联系的研究室/中心所属研究组负责人代表袁东亮、王斌贵、尤峰、姜鹏研究员,以及业务分管部门负责人代表综合处袁兆慧、资产处孟庆勇、国际合作办公室李艳伟、监审处朱继春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所长王凡与环流室研究组负责人代表袁东亮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

党委书记王辉与开放室研究组负责人代表王斌贵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

党委书记王辉与资产处负责人孟庆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纪委书记毕伟与综合处负责人袁兆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施逐级签订,体现个性化岗位责任,管理与支撑部门负责人、研究室/中心负责人、研究组负责人均需与分管所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或《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管理与支撑部门人员和研究组人员也需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此项工作将由监审处负责在近期内完成。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