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返岗复工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关于加强健康通行卡(码)办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所新冠肺炎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结合近期我所科研生产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返岗办公,切实保障研究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切实将防控工作分解到各个课题组和工作单元,充分发挥各级组织作用,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实施群防群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三、省外(含境外)返青人员应在抵达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APP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并自觉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申报后系统生成健康通行卡(黄色码)。返青人员在隔离观察期间应每日更新或报告个人健康状况,隔离观察期(14天)满后,持健康通行卡(绿色码)可返岗工作。

四、山东省内返青持有效期内健康通行卡(绿色码)的人员,不再执行隔离观察,经向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备后,可返岗工作。

五、职工家属(指共同生活的)从省外(含境外)返青的,职工本人也需居家观察 14 天,并向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备。

六、要采取有力措施,对本部门人员离青行为严格管理,严把“输出关”。确因科研需要离青工作的需认真填写《疫情防控期间科研活动审批表》,从严审批并做好防护措施。

七、要加强在外人员管理,严把“输入”关。各部门要认真排查目前尚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职工情况,安排专人通知本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要求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每日向所在部门报告健康状况等情况。同时,由所在部门向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备。

八、各部门原则上暂不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确因工作急需的,须提前预约并要求来访人员提供健康通行卡或对方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后方可进入所园区。

九、外地学生在未接到通知前,禁止返青。研究生部和导师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健康和心理状况。

十、研究所各园区按照统一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

2020 年 3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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